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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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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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相關的研討會也是馬馬虎虎,不框定討論范圍,沒有科學的分析方法,*終都是訴苦和抱怨;真正的痛點,大家都不愿意去面對。我們的分析框架很簡單,就是主流程跑通邏輯,先把經營搞好,再去考慮管理問題。*基本的邏輯是做規模經濟的事情。獲客能力:提升獲客張力專線現有的獲客能力嚴重不足,無論是資質還是方案能力,都沒辦法滿足大客戶的需求,除了特殊的一些區域外,大部分的貨源來自于各類三方和同行。專業的銷售團隊和解決方案能力是剛需。
物流保障是建設的重要方面,在推動建設走深走實上發揮著重要作用。當前,共建的物流保障能力還比較薄弱,不僅部分參與國家內部面臨基礎設施瓶頸,各參與國家之間在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上也存在一些短板,導致一些國家難以發揮資源、勞動力等方面的比較優勢,也影響生產要素和商品順暢流動。為提升參與國家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提高共建的物流保障能力,我國可發揮自身在資金、技術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優勢,加強同其他參與國在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合作,依托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打造物流合作平臺,通過物流技術體系建設、物流供需對接、物流新領域的前瞻性布局,為共建走深走實提供切實有效的物流保障。
預計韓國219年全年的出口額將在216年(-5.9%)之后,時隔三年再次出現負增長,并有可能在29年(-13.9%)以后時隔十年再次出現兩位數降幅。韓國產業部分析稱,出現這一情況,主要是因為經濟環境依然充滿不確定性,加上大型海洋設備平臺交付計劃被取消、工作日減少等因素的綜合影響。半導體和石油化學行業等韓國的主力出口產品依然表現疲軟。月韓國半導體出口額同比減少3.8%,石油化學(-19.%)、石油產品(-11.9%)和造船(-62.1%)等的出口額也大幅減少。
- 動力鋰電池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鋰電池危險公示標簽檢測公司 2024-12-02
- 新能源汽車電池UN38.3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鋰電池模組UN38.3報告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鈷酸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空運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危包證 2024-12-02
- 儲能系統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檢測單位 2024-12-02
- 紐扣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檢測公司 2024-12-02
- 磷酸鐵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2024-12-02
- 儲能系統UN38.3概要檢測要求 2024-12-02
- 紐扣電池UN38.3概要檢測單位 2024-12-02
- 鈷酸鋰電池UN38.3報告檢測機構 2024-12-02
- 儲能集裝箱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2024-12-02
- 儲能電柜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檢測單位 2024-12-02
- 電動車電池危險公示標簽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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