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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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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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從那時起,澳洲聯儲三次降息,利率水平調降至創紀錄的.75%,并預計在達到有效的政策區間下限前,還有兩次降息。“隨著澳大利亞的官方現金利率向零邁進,要求增加財政刺激的呼聲越來越高。”標普信用分析師:nthonyWalker表示。“如果此類財政刺激措施涉及大量的支出舉措并改變預算軌跡,那么這樣做可能會增加我們對澳大利亞的評級和展望的下行壓力。”澳洲聯儲洛威(PhilipLowe)曾建議,在經濟增速處在1年來*慢水平之際,應利用低借貸成本來增加基礎設施支出,并促進成長和就業。
針對貿易商、分銷商:1.不回復很正常,因為他們的客戶并未恢復,致以無法給我們回復2.單純的海量詢價,套取價格對待詢價不能挑肥揀瘦,尤其是現在這種環境,要認真對待,只要詢問產品較為具體,有數量等相關參數可列為重點跟蹤。報價不要單純的給出價格,要提供3種至4種方案,價格要有明顯落差,另外要詳細注明差異處,及差異處對使用有何種影響。很多業務只是依葫蘆畫瓢給出幾種方案,但并未給出差異帶來的后果及深遠影響,這就是為什么很好客戶看完之后不愿意回復,因為沒有內涵的報價實在難以讓人去跟您深聊。
從訂單前置到存貨前置,順豐的應用實踐能力也不容小覷。雙十一預售已實行多年,但在物流方面的存貨前置卻被順豐實現。今年雙十一,順豐“極效前置”產品已覆蓋北上廣深等一二線核心城市,廣泛應用于3C、美妝、服飾等眾多領域,幫助客戶提升運營效率及滿意度。此外,順豐還幫助多個企業打造智慧供應鏈,實現了物流的標準化、規模化效應。隨著雙十一物流大考的逐漸展開,順豐“極效前置”產品的優勢也將越來越明顯。從品牌端來看,核心城市2小時送達、全國當天到達的高標準物流服務,將帶給消費者更的體驗,有效降低預售退單率,增強用戶的品牌粘性;從供應鏈來看,“極效前置”可有效緩解生產壓力,減少臨時租倉、臨時用工需求,降低額外人力投入,提高平均效能,提高快遞服務體驗。
- 鋰金屬電池危險公示標簽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電動車電池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新能源汽車電池UN38.3報告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儲能系統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空運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鈷酸鋰電池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鋰電池簇危險公示標簽出口監管要求 2024-12-02
- 磷酸鐵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空運報告)危包證 2024-12-02
- 鋰電池儲能柜UN38.3概要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鋰電池儲能柜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鋰電池設備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空運報告)檢測公司 2024-12-02
- 儲能集裝箱危險公示標簽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鋰電池簇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報告)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紐扣電池UN38.3概要出口監管要求 2024-12-02
- 動力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報告)檢測要求 2024-12-02
- 儲能電柜危險公示標簽危包證 2024-12-02
聯系方式
- 電 話:13760668881
- 銷售工程師: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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