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電話號碼13760668881
      公司新聞
      危險品辨別方法及資質檢測公司
      發布時間: 2023-05-18 23:48 更新時間: 2024-12-05 07:00

      什么是危險品?
      危險品是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統稱。危險品是一種不規范的俗稱,往往用來指代危險貨物+危險化學品。
      根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TDG)表述: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危險化學品與危險貨物有什么區別
      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之間二者是交叉關系,所依據的分類體系不同。




      什么是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簡稱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以《危險化學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為判定標準,《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衛生、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關于危險化學品的分類,《目錄》采納了2013年發布的《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GB 30000)系列國家標準,該系列標準的技術內容與《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第四修訂版)》(GHS)基本一致。


      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原則,危險特性分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環境危害3大類、29項,符合任意一項危險特性的產品,即為危險化學品。







      按照《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要求,海關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版)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現行版《危險化學品目錄》為2015年發布。




      什么是危險貨物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規定,危險貨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我國危險貨物的確認原則主要依據《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和《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這兩個國家標準由交通運輸部提出并組織修訂發布,技術內容與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基本一致。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TDG)






      什么是危險貨物包裝
      危險貨物包裝是指盛裝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


      按照種類,容量不超過450L,凈重不大于400KG的包裝容器、中型散裝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裝)等,另外還包括噴霧罐和小型氣體容器,便攜式罐體和多元氣體容器等。


      按照危險程度,對第1類、第2類、第7類、第5類的5.2項、第6類的6.2項以及第4類的4.1項自反應物質以外的其他各類危險貨物,可劃分為I類、II類、III類三個包裝類別:




      如何快速辨別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
      ①根據品名、CAS號,直接判斷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
      ② 根據安全數據單,收集貨物別名、閉杯閃點或者結合GHS分類,判定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的定義和確定原則」;
      ③ 根據安全數據單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中聯合國UN編號,判定是否屬于危險貨物;
      ④ 根據貨物外包裝是否加貼運輸標簽(危險化學品象形圖與危險貨物運輸標簽的顯著差異,見圖2、圖3),判定是否屬于危險貨物;
      ⑤ 根據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或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判定貨物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或危險貨物。






      我們總部實驗室是國家化學品分類鑒別與評估重點實驗室,可以為進出口企業對產品進行檢驗檢測,出具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公路、鐵路)報告、編寫或審核中文MSDS、編寫或者審核危險公示標簽。有企業需要出以上報告,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危險品辨別方法及資質檢測公司








      需申報檢驗的出口危險化學品范圍及申報要點有哪些?
      申報范圍:我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危險化學品涉及的HS編碼和相應的檢驗檢疫名稱也在通知的附件中提供)列明的危險化學品。

      注意:無論是否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危險化學品目錄》列明的危險化學品都應如實向海關申報,并積極配合海關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

      申報要點:出口前應在單一窗口“出境檢驗檢疫申請”模塊中申請電子底賬,出口報關時應在出口報關單整合申報模塊填寫電子底賬號。

      溫馨提示:
      海關總署每年12月31號前都會更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





      海關依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規定,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版)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
      因此,企業在進出口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金屬時,應如實申報貨物的危險化學品屬性,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以金屬鈉為例:
      進口申報時應填報金屬鈉的危險類別、包裝類別、聯合國編號、包裝標記等內容,還應提供:《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中文危險公示標簽、中文安全數據單的樣本等資料;
      出口申報時應提供《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危險公示標簽、安全數據單樣本,以及所用包裝隨附的《出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等資料。























      兩項協議將于明年1月1日生效。去年9月,美國特朗普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舉行會晤,同意進行日美貿易談判,雙方于今年1月7日簽署了這兩份協議。《日經亞洲評論》指出,美國有權在未經國會表決的情況下完成國內程序使協議生效,但日本要求得到國會批準后該協議才能生效。月19日,日本國會眾議院已表決通過日美貿易協定批準案。一位日本官員稱,根據日美達成的貿易協定,若按價值來計算,美國將取消約92%的日本商品關稅,而日本將取消84%的美國商品關稅。

      聯系方式

      • 電  話:13760668881
      • 銷售工程師:鄒工
      • 手  機:13760668881
      • 微  信:1376066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