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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危險貨物定義內容及產品檢測報告
      發布時間: 2023-05-21 20:55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

      什么是危險品?
      危險品是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統稱。危險品是一種不規范的俗稱,往往用來指代危險貨物+危險化學品。
      根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TDG)表述: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危險化學品與危險貨物有什么區別
      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之間二者是交叉關系,所依據的分類體系不同。




      什么是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簡稱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以《危險化學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為判定標準,《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衛生、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關于危險化學品的分類,《目錄》采納了2013年發布的《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GB 30000)系列國家標準,該系列標準的技術內容與《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第四修訂版)》(GHS)基本一致。


      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原則,危險特性分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環境危害3大類、29項,符合任意一項危險特性的產品,即為危險化學品。







      按照《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要求,海關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版)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現行版《危險化學品目錄》為2015年發布。




      什么是危險貨物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規定,危險貨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我國危險貨物的確認原則主要依據《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和《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這兩個國家標準由交通運輸部提出并組織修訂發布,技術內容與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基本一致。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TDG)






      什么是危險貨物包裝
      危險貨物包裝是指盛裝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


      按照種類,容量不超過450L,凈重不大于400KG的包裝容器、中型散裝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裝)等,另外還包括噴霧罐和小型氣體容器,便攜式罐體和多元氣體容器等。


      按照危險程度,對第1類、第2類、第7類、第5類的5.2項、第6類的6.2項以及第4類的4.1項自反應物質以外的其他各類危險貨物,可劃分為I類、II類、III類三個包裝類別:




      如何快速辨別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
      ①根據品名、CAS號,直接判斷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
      ② 根據安全數據單,收集貨物別名、閉杯閃點或者結合GHS分類,判定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的定義和確定原則」;
      ③ 根據安全數據單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中聯合國UN編號,判定是否屬于危險貨物;
      ④ 根據貨物外包裝是否加貼運輸標簽(危險化學品象形圖與危險貨物運輸標簽的顯著差異,見圖2、圖3),判定是否屬于危險貨物;
      ⑤ 根據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或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判定貨物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或危險貨物。






      我們總部實驗室是國家化學品分類鑒別與評估重點實驗室,可以為進出口企業對產品進行檢驗檢測,出具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公路、鐵路)報告、編寫或審核中文MSDS、編寫或者審核危險公示標簽。有企業需要出以上報告,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危險貨物定義內容及產品檢測報告









      需要特別提示的是,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危險化學品無論是否列入法檢目錄,均須依法向海關報檢并申請檢驗,其中出口危險化學品屬于危險貨物的還應向產地海關申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應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規定。




      海關是把守國門安全的道防線,必須嚴格落實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及其包裝的檢驗監管要求。在當前日益注重安全生產和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背景下,海關針對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及其包裝的進出口查檢力度也不斷加大。
      近期,海關查發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及其包裝違法違規案例,主要涉及以下行為:
      (一)偽瞞報:“危貨普報”,“高危低報”等偽瞞報逃避海關監管。
      (二)危險貨物包裝不符合要求:未使用規定的包裝或包裝鑒定不合格。
      (三)危險公示信息不符合要求:安全數據單、標簽信息缺失或信息錯誤。























      “‘長安號’、‘西安港’、開放口岸、多式聯運監管中心、跨境電商綜試區等聚集形成對外開放格局,來自全國29個省市的貨源在這里集散分撥,超過七成的出口貨物在這里集結走向歐洲和中亞,這里已成為內陸地區溝通全國、聯通世界的窗口。”西安港務區黨工委副陳博表示。位于西安主城區東北部“灞渭三角洲”的西安港務區是陜西省、西安市打造內陸改革開放新高地而設立的經濟先導區;是陜西西安踐行國家“”倡議、發展“三個經濟”和建設對外開放大通道的核心抓手和重要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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