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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溫杯保溫壺韓國認可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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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
      食品接觸材料檢測報告
      測試依據法規
      食品用器具、容器、包裝的標準與規范(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2021)
      報告用途
      質量控制、出口韓國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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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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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介紹
      韓國食品接觸材料同日本相似,每種樹脂都需要同時符合合成樹脂的通用要求和該樹脂的專門要求。《韓國食品衛生法》是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其中第三章規定了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的通用要求,并規定由食品藥品管理廳負責制定食品包裝材料、容器的標準和規范。
      保溫杯保溫壺韓國認可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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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韓國,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受《食品衛生法》(該法)的管控。 該法第8條禁止在食品接觸,容器及包裝中存在或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這些物質可能危害人類健康。 該法還指示食品藥品安全部(MFDA)為這些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制定標準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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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韓國,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受《食品衛生法》的管控,由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Kore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KFDA)對食品接觸材料進行管控。在該標準中,提出了包括塑料、玻璃紙、橡膠、紙和紙板、金屬、木材、玻璃、陶瓷以及搪瓷等食品接觸材料的管控要求。另外該法第3章禁止在食品、容器和包裝中存在或使用可能危害人類健康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并指示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為此制定標準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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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食品衛生法》中提出了對食品包裝、容器以及設備的通用要求:
      (1)食品包裝、容器以及設備的外型、構造等不能導致食品易受到外界污染;
      (2)生產食品包裝、容器以及設備的過程中不能使用錫焊工藝;
      (3)生產食品的設備不能使用金屬(包括鐵、鋁、鉑、鈦、不銹鋼)電極傳送電流至食品;
      (4)銅或銅合金的食品包裝、容器以及設備接觸食品的表面需覆有鍍層或者其他有機涂層;
        (5)禁止使用未經《韓國食品衛生法》許可的著色劑生產食品包裝、容器以及設備,但用于玻璃、陶瓷、搪瓷等制品釉下彩等不會接觸到食品的著色劑除外;
      (6)用于食品包裝、容器以及設備表面上的油墨需經風干固化,直接接觸食品的表面不能印有油墨;
      (7)生產食品包裝、容器以及設備時禁止使用DEHP;
      (8)生產塑料食品包裝時禁止使用DEHA;
      (9)成產奶瓶時,禁止使用DBP以及B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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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FDA認證的范圍包括:
          餐具出口認證(杯,盤,碗,刀,叉,勺,飯盒,一次性餐具,茶具,咖啡具等)
          廚具出口認證(鏟子,開瓶器,打蛋器,砧板,水果刀,廚用刀剪,刨子,攪拌機等)
          炊具出口認證(壓力鍋,面包機,炒鍋,蒸籠,湯鍋,火鍋,電灶具,其他炊具灶具等)
          小家電出口認證(煮蛋器,榨汁機,豆漿機,,電熱壺電熱杯,微波爐,烤箱,飲水機,電飯鍋,等)
          保溫容器出口認證(熱水瓶,保溫杯,保溫壺,保溫瓶,保溫桶等)等食品級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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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試依據
      食品用、容器、包裝的標準與規范(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2021)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Food Utensils, Containers and Packages(MFDS)(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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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總部實驗室是國家食品接觸材料測試重點實驗室,也是韓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KFDA)認可實驗室,出具的報告能用于出口韓國通關。有食品接觸材料及產品出口韓國的公司有檢測需求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保溫杯保溫壺韓國認可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一、通用安全規范要求韓國食品衛生法第3章針對包括橡膠制品在內的器皿、容器和包裝材料制定了有關的通用安全要求:
      1、禁止含有或附有一些有毒、有害物質并可能對有害,或在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接觸過程可能發生反應而影響健康的器皿、容器及包裝物的銷售、生產、進口、貯存、運輸或貿易;
      2、器皿、容器及包裝物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其方法標準和限量標準執行,否則將不允許進行銷售、生產、進口、
      貯存、運輸或貿易。
      二、安全衛生指標
      根據衛生法的授權,韓國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局(KFDA)部負責制定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規格指標要求(Specification,相當于安全衛生指標)并以公告的方式發布,相關的規格要求*后被納入《韓國食品法典》中的“及容器包裝的標準規格”章節中。《韓國食品法典》將食品接觸橡膠制品定義為含有天然橡膠成分或合成橡膠成分高于50%的物質。根據法典的規定,涉及橡膠制品的安全衛生指標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通用衛生指標要求,二是產品中物質含量指標,三是產品中物質浸提限量指標。
      (1)通用衛生指標要求
      不可使用容易對包裝內容物產生物理和化學污染的材料作為制造、容器及包裝的材料;
      在制造過程中,不可使用《食品衛生法》批準清單之外的顏料;
      對于容器、包裝生產制造時需要進行印刷的情況,印刷用墨水必須充分干燥,包裝所用的合成樹脂中甲苯的含量必須控制在2mg/dm2以下。且不可在包裝與食品直接接觸面進行印刷。
      生產制造奶瓶(包括奶嘴)時,不可使用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n-buty-phthalate,DBP)及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enzyl-n-butyl-phthalate,BBP)
      (2)食品接觸橡膠產品中物質含量指標和物質浸提限量指標的要求


      PVC增塑粉料、醋酸共聚物(EV:)、-丁基丙烯酸酯共聚物(EB:)及尼龍、:BS、-三氟共聚物(ECTFE)等也用于特殊應用領域。具有開發前景的原料還包括聚苯醚(PPO)、:BS-聚碳酸酯合金、PEEK、PPS和玻璃纖維增強尼龍等。近年來,茂金屬催化劑合成聚為滾塑發泡提供了優良聚原料。—般來說,發泡劑有物理發泡劑和化學發泡劑。由于滾塑發泡成型基本上是無壓成型,不采用物理發泡劑。
      “在和洪水的斗爭中,速度是至關重要的,”伊士曼的項目設計主管蓋倫懷特解釋說。“你必須立刻出現在災害將要發生的地區,做好充分的防御準備,因為洪水一旦發生,洪峰的到來和水位的上升都將非常快。”伊士曼和Geocell系統公司關于RDFW項目的合作始于該項目成立之初的2年。RDFW系統的發明者:rellanes在還是聯邦應急管理署(FEM:)土方行業雇員的時候就認定,必須開發更為快速和有效的防洪手段。

      聯系方式

      • 電  話:13760668881
      • 銷售工程師: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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