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979(2024版)一次性衛生用品(化妝棉)標準內容及第三方檢測機構
| 更新時間 2024-12-03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報告用途 銷售、質量控制 檢測對象 一次性衛生用品 費用和周期 視具體產品而定 聯系電話 13760668881 聯系手機 13760668881 聯系人 鄒工 立即詢價 |
隨著新產品、新材料不斷涌現,對產品的衛生要求進一步提高。為更好規范產品發展,守護消費者健康,市場監管zong局(國家標準委)在2024年6月25日發布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代替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并將于2025年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由國家疾控局組織修訂,主要修訂了五方面內容。
一是調整了標準適用范圍,調整了“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定義,增加了“衛生濕巾”“劑”“劑”等類別的術語和定義。
2024版范圍:
適用于銷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
2024版定義: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是指與直接接觸的,為達到生理衛生或、目的的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用品。
注:主要包括婦女經期衛生用品、排泄物衛生用品(不包括廁所用紙)和衛生濕巾、劑、劑等其他衛生用品。
二是細化了原材料衛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質和生產用水要求。
▲原材料應符合消毒產品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無毒、無害。不應使用廢棄或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作為原材料或半成品。
▲原材料中不得添加下列禁用物質。
▲根據產品工藝規程選用符合相應產品質量標準的生產用水。
▲衛生濕巾、抗(抑)菌劑和其他含有抗(抑)菌成分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有效成分含量應符合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的含量,其中用于手、皮膚、黏膜的產品,限用物質使用濃度應符合標準里限量要求規定。原材料中有標準規定的限用物質時,應在包裝上標識。
三是優化了生產過程衛生要求,將生產環境衛生指標、消毒效果生物監測評價與產品衛生指標中“初始污染菌”合并調整為生產過程衛生要求。
▲抗(抑)菌劑生產車間空氣應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要求,工作臺表面和工人手表面菌落總數符合標準要求;
▲消毒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初始污染菌應小于或等于 10 000 CFU/g 或 CFU/mL;
▲應對用于消毒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的消毒方法進行消毒效果檢測,并符號標準要求。
四是強化了產品衛生要求,根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不同產品的健康風險,按風險等級增加了pH值、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殘留量理化指標,同時調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標和毒理學安全性要求。
▲根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不同產品的特性和用途增加了理化指標。
▲明確了衛生栓(內置棉條)和提高了抗(抑)菌劑的微生物學指標的要求。
▲根據產品用途以及接觸皮膚、黏膜的不同,細化了毒理學試驗項目。
五是更新和補充了相關檢測方法,調整了真菌檢測方法,優化了殘留量檢測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標檢測方法、部分抗(抑)菌試驗方法等。▲增加了相關產品理化指標的檢測方法、空氣采樣器法、產品毒理學試驗方法中眼刺激試驗樣品處理方法、產品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選擇原則以及部分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尤其是增加了高吸水材料性能試驗方法;
▲優化了產品微生物檢測方法中采樣數量、接種樣液量和真菌檢測方法、產品殘留量檢測方法;▲調整了產品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中樣品采集數量以及殺菌和作用時間。
考慮到新標準實施后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新修訂的標準對原材料、生產環境、產品衛生指標等進行調整,所以新標準發布后12個月正式實施。同時,為避免產品的浪費,規定:
新標準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在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的前提下,可以銷售至產品標示的有效期(保質期)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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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試驗可以做《GB 15979—2024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標準項目的檢測,有檢測需求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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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附 錄 E
產品殺菌性能、性能與穩定性檢測方法
E.6 產品性能試驗
E.6.1 劑性能試驗
E.6.1.1 適用范圍
適用于液體劑對微生物效果的測定。
GB 1597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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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1.2 試驗步驟
取新鮮制備的菌懸液 0.5 mL 滴加于 4.5 mL 樣液內,混勻后開始計時,作用至預定時間,用定量吸管吸取菌藥混懸液 0.5 mL 放入 4.5 mL 稀釋液的試管內,充分混勻,分別吸取 1.0 mL 接種平皿,每管接種 2 個平皿,將冷至 40 ℃~45 ℃ 熔化的營養瓊脂培養基(細菌)或沙堡弱瓊脂培養基(酵母菌),傾注于已加入樣液的平皿中,每平皿 15 mL~20 mL,轉動平皿,使其充分混勻,瓊脂凝固后翻轉平皿,36 ℃±1 ℃ 培養 48 h(細菌)或 72 h(酵母菌),進行活菌菌落計數。試驗同時用稀釋液代替試樣,進行平行試驗,作為陽性對照,回收菌數為 1.0×10 4 CFU/mL~9.0×10 4 CFU/mL。
試驗 3 次,計算率。
E.6.1.4 評價標準
各次試驗率 Y 均大于或等于 50%到小于 90%之間,產品有作用;各次試驗率均大于或等于 90%,產品有較強作用。
劑的Zui長作用時間不應超過 5 min。
附 錄 E
產品殺菌性能、性能與穩定性檢測方法
E.3.1 試驗菌
E.3.1.1 試驗菌種類
細菌:大腸桿菌 (8099 或 CICC 10899)或大腸桿菌(ATCC 25922),金黃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 或ATCC 25923)。
酵母菌: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
根據產品特定用途所需用的其他菌株。
E.3.1.2 試驗菌懸液制備
取冷凍條件下保存的菌種(凍干管、甘油管或磁珠),在無菌操作下打開,加入適量營養肉湯,輕柔吹吸數次,使菌種融化分散。取含 5.0 mL~10.0 mL 營養肉湯培養基試管,滴入少許菌種懸液,36 ℃±1 ℃ 培養 18 h~24 h。用接種環取第 1 代培養的菌懸液,劃線接種于營養瓊脂培養基平皿上,36 ℃±1 ℃ 培養 18 h~24 h。挑取上述第 2 代培養物中典型菌落,接種于營養瓊脂斜面,36 ℃±1 ℃ 培養 18 h~24 h 即為第 3 代培養物。取菌株第 3 代~第 6 代的營養瓊脂培養基(酵母菌為沙堡弱瓊脂培養基)新鮮斜面培養物(18 h~24 h),用 5.0 mL 0.03 mol/L 磷酸鹽緩沖液(簡稱 PBS)洗下菌苔,使菌懸浮均勻后用 PBS 稀釋至所需濃度(浸漬試驗使用肉湯對培養液進行稀釋)。
附 錄 B
產品微生物檢測方法
產品采集與樣品處理
于同一批號的 3 個運輸包裝中至少抽取 6 件銷售包裝樣品(若樣品數量不能滿足試驗所需,則應相應增加采樣數量),其中 1/3 樣品用于檢測,2/3 樣品用于留樣。抽樣的銷售包裝不應有破裂,檢驗前不得開啟。
在空氣潔凈度 5 級凈化條件下用無菌方法打開至少 2 個包裝用于檢測,從每個包裝中取樣,準確稱取 10.0 g±1.0 g 樣品。剪碎后加入到 200 mL 生理鹽水中,充分混勻,得到一個生理鹽水樣液(若產品太輕,可稱取 2.5 g±0.2 g 樣品,加入 50 mL 生理鹽水中)。液體產品吸取 10.0 mL 原液直接作樣液。
如被檢樣品具有或作用,應選擇適宜的中和劑中和,稀釋梯度不超過 1∶100。無相應中和劑則選用薄膜過濾法去除樣品中對微生物生長有影響的或成分,再按上述方法制備樣液。
如被檢樣品含有大量吸水樹脂材料而導致不能吸出足夠樣液時,稀釋液量可按每次 50 mL 遞增,直至能吸出足夠測樣液。在計算細菌菌落總數與真菌菌落總數時相應調整稀釋度。
聯系方式
- 電 話:13760668881
- 銷售工程師:鄒工
- 手 機:1376066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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