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電話號碼13760668881

      鋰電池設備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報告1
      鋰電池UN38.3報告
      報告2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報告3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運輸報告)
      聯系電話
      13760668881
      聯系手機
      13760668881
      聯系人
      鄒工
      立即詢價

      詳細介紹

      鋰電池設備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

      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
      .

      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鋰電池設備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充滿機會:先驅教訓與改善空間在研究新一代探索者們的之前,有必要總結下先驅和先烈們的經驗教訓。先驅和先烈:萬花叢中過,寸草不沾身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句話,同樣適用于行業先驅K公司。每一個做大票零擔網絡的創業者,在面對投資人的時候都要被反復拷問:你的模式和K公司到底什么區別?為什么他們做不成的東西你能做成?我觀察到的情況是,幾乎每一個人的回答都是不一樣的,并且差異很大。多樣化帶來的困擾我從215年正式開始研究K公司,翻了過往的各種材料,從中發現一個問題:不能怪創業者們盲人摸象般的猜測,而是這家企業實在是搞的東西太多了,其中有好多到現在市場都還很陌生的東西。總結下來,其業務范圍包含物流園區、信息化系統、自由交易平臺、干線車隊、大車落貨、共配、無車承運、物流金融、商用車后市場。凡是物流人能想到的,就沒有沒嘗試過的,但卻沒有一個產品獲得成功。這不但給自己帶來了巨煩,也對后來人形成了巨大的困擾,因為實在是解釋不清楚。
      據商務部網站11月19日消息,為貫徹黨、決策部署,落實《(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推進海南自貿試驗區建設和發展,11月5日,商務部等1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在(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了適用于海南自貿試驗區的其他自貿試驗區施行政策,包括四方面共3項政策內容。一是在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提出支持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實行聯營等12項內容;二是在擴大金融領域開放方面,提出支持民營資金進入金融業、加強與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戰略合作等7項內容;三是在加快航運領域發展方面,提出允許特定條件下租用外籍船舶從事臨時運輸、進一步便利船舶管理企業從事海員外派服務等7項內容;四是在其他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補機制、探索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新模式等4項內容。
      馬士基公司9月3日的船隊共有37艘自有船只,22萬標準箱(TEU);租賃船只,19萬標準箱。因此,該公司第三季度末的船隊總數為73艘,低于217年第四季度781艘的記錄。馬士基9月3日的總運力為41萬TEU,同比下降3.6%。MSC則表示,其目前的船只規模在2,TEU至23,756TEU之間,共有52艘船,盡管其平均船舶尺寸更大,但其船只數量仍少于馬士基。當被問及其現有的船隊有多少租船時,MSC的發言人回答了“有相當一部分”。

      相關產品

      聯系方式

      • 電  話:13760668881
      • 銷售工程師:鄒工
      • 手  機:13760668881
      • 微  信:1376066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