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GB15979一次性衛生用品(衛生手套)毒理學安全性要求及檢測實驗室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報告用途 銷售、質量控制 檢測對象 一次性衛生用品 費用和周期 視具體產品而定 聯系電話 13760668881 聯系手機 13760668881 聯系人 鄒工 立即詢價 |
隨著新產品、新材料不斷涌現,對產品的衛生要求進一步提高。為更好規范產品發展,守護消費者健康,市場監管zong局(國家標準委)在2024年6月25日發布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代替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并將于2025年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由國家疾控局組織修訂,主要修訂了五方面內容。
一是調整了標準適用范圍,調整了“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定義,增加了“衛生濕巾”“劑”“劑”等類別的術語和定義。
2024版范圍:
適用于銷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
2024版定義: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是指與直接接觸的,為達到生理衛生或、目的的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用品。
注:主要包括婦女經期衛生用品、排泄物衛生用品(不包括廁所用紙)和衛生濕巾、劑、劑等其他衛生用品。
二是細化了原材料衛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質和生產用水要求。
▲原材料應符合消毒產品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無毒、無害。不應使用廢棄或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作為原材料或半成品。
▲原材料中不得添加下列禁用物質。
▲根據產品工藝規程選用符合相應產品質量標準的生產用水。
▲衛生濕巾、抗(抑)菌劑和其他含有抗(抑)菌成分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有效成分含量應符合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的含量,其中用于手、皮膚、黏膜的產品,限用物質使用濃度應符合標準里限量要求規定。原材料中有標準規定的限用物質時,應在包裝上標識。
三是優化了生產過程衛生要求,將生產環境衛生指標、消毒效果生物監測評價與產品衛生指標中“初始污染菌”合并調整為生產過程衛生要求。
▲抗(抑)菌劑生產車間空氣應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要求,工作臺表面和工人手表面菌落總數符合標準要求;
▲消毒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初始污染菌應小于或等于 10 000 CFU/g 或 CFU/mL;
▲應對用于消毒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的消毒方法進行消毒效果檢測,并符號標準要求。
四是強化了產品衛生要求,根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不同產品的健康風險,按風險等級增加了pH值、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殘留量理化指標,同時調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標和毒理學安全性要求。
▲根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不同產品的特性和用途增加了理化指標。
▲明確了衛生栓(內置棉條)和提高了抗(抑)菌劑的微生物學指標的要求。
▲根據產品用途以及接觸皮膚、黏膜的不同,細化了毒理學試驗項目。
五是更新和補充了相關檢測方法,調整了真菌檢測方法,優化了殘留量檢測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標檢測方法、部分抗(抑)菌試驗方法等。▲增加了相關產品理化指標的檢測方法、空氣采樣器法、產品毒理學試驗方法中眼刺激試驗樣品處理方法、產品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選擇原則以及部分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尤其是增加了高吸水材料性能試驗方法;
▲優化了產品微生物檢測方法中采樣數量、接種樣液量和真菌檢測方法、產品殘留量檢測方法;▲調整了產品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中樣品采集數量以及殺菌和作用時間。
考慮到新標準實施后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新修訂的標準對原材料、生產環境、產品衛生指標等進行調整,所以新標準發布后12個月正式實施。同時,為避免產品的浪費,規定:
新標準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在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的前提下,可以銷售至產品標示的有效期(保質期)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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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試驗可以做《GB 15979—2024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標準項目的檢測,有檢測需求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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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附 錄 E
產品殺菌性能、性能與穩定性檢測方法
E.6.3 載體試驗
E.6.3.1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含溶出性成分的濕巾、無紡布口罩、衛生巾、護墊、尿布等固體類產品對微生物效果的測定。
E.6.3.2 試驗步驟
取試驗菌 24 h 新鮮斜面培養物用 PBS 洗下,用 PBS 稀釋至 5.0×10 5 CFU/mL~5.0×10 6 CFU/mL,制成菌懸液備用。
用剪刀在無菌條件下將試驗樣品和對照樣品分別剪成 20 mm×30 mm 樣片備用。試驗時滴加100 μL 菌懸液。對照樣片染菌前需經壓力蒸汽。取無菌平皿,用無菌鑷子取 2 片試驗樣片,勿重疊,置 20 ℃±1 ℃ 水浴 5 min,在每一樣片上滴加 100 μL 試驗用菌懸液,立即計時。待試驗菌與樣片接觸作用至說明書的規定時間,分別夾取染菌樣片加于 5.0 mL PBS 試管中,混勻。振蕩洗脫,分別吸取1.0 mL 樣液,按活菌培養計數方法測定存活菌數,每管樣液接種 2 個平皿。如平板上生長的菌落數較多時,可 10 倍系列稀釋后,再進行活菌培養計數。
同時用與試驗樣品同質材料不含成分的對照樣片 2 片代替試驗樣片進行試驗,作為陽性對照,陽性對照回收菌量為 1.0×10 4 CFU/片~9.0×10 4 CFU/片;取同批次 PBS、培養基作陰性對照。
所有試驗樣本和對照樣本均在 36 ℃±1 ℃ 培養 48 h(細菌)或 72 h(酵母菌),進行活菌菌落計數。試驗重復 3 次,計算率。
E.6.3.4 結果判定
各次試驗率 Y 大于或等于 50%到小于 90%之間,判有作用;各次試驗率大于或等于90%,判有較強作用。
舊版標準對于“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的定義如下: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使用一次后即丟棄的、與直接或間接接觸的、并為達到生理衛生或衛生(或)目的而使用的各種日常生活用品,產品性狀可以是固體也可以是液體。例如,一次性使用手套或指套(不包括醫用手套或指套)、紙巾、濕巾、衛生濕巾、電話膜、帽子、口罩、內褲、婦女經期衛生用品(包括衛生護墊)、尿布等排泄物衛生用品(不包括皺紋衛生紙等廁所用紙)、避孕套等,在本標準中統稱為“衛生用品”。
附 錄 E
產品殺菌性能、性能與穩定性檢測方法
E.6.6 振蕩燒瓶試驗
E.6.6.1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含非溶出性物質的材料的性能檢測。
注1:在進行振蕩燒瓶試驗前,需要鑒定其成分是否可溶出,如果有溶出性材料,參照可溶出材料檢測;無溶出性材料,選用振蕩燒瓶法進行。
注2:非溶出性材料的鑒定:將樣品置于無菌蒸餾水浸泡 24 h(通過預試驗,吸取的浸泡液需滿足后續檢測要求),取浸泡液參照 E.6.1 劑性能試驗或參照 E.6.4 環試驗檢驗是否有效果。如果無效果,說明樣品屬非溶出性材料,進行振蕩燒瓶試驗。
E.6.6.4 評價標準
E.6.6.4.1 各次試驗陰性對照均應無菌生長。
E.6.6.4.2 不加樣片組活菌計數在 1.0×10 4 CFU/片~9.0×10 4 CFU/片之間,且樣品振蕩前后平均菌落數差值在 10%以內,試驗有效。
E.6.6.4.3 各次試驗中,試驗樣片率與對照樣片率的差值大于 26%,產品具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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